为进一步规范蚕种市场秩序,有效保障蚕种生产者、经营者和广大蚕农的根本权益,5月24-27日,钦州市农业局组织执法人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夏季蚕种市场执法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钦州市2010年种子执法年的要求,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执法人员严格按照《蚕种管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蚕种管理办法》的规定,重点检查了钦州市常乐蚕种场、浦北县蚕种场、灵山县蚕种场、钦北区小董蚕种场等蚕种生产单位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性、生产过程记录,蚕种经营单位持证经营和蚕种标识是否齐全、经营蚕种有无贴附检疫合格证明、有无区外引进蚕种等情况。每到一处,执法人员认真听取蚕种场负责人蚕种生产经营情况介绍,查阅生产经营档案及检毒记录,并实地考察生产线、检毒室、冷库设施。对检查中发现的的问题,检查人员当即提出了整改措施,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钦州市是广西重要蚕种生产基地,辖区内有四家蚕种场,2010年夏季计划生产蚕种23万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