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化学纤维产品中,合成短纤维一般称为“纶”,如涤纶;纤维素短纤维一般称为“纤”,如粘胶纤维;长丝一般在纶或纤的末尾加称“丝”,如丙纶丝。
2.纯纺纱线在品种前面标明纯纺化纤原料的名称,如涤纶纱线、粘胶纤维纱线等。
3.混纺纱线在品种前面标明原料名称时,则按混合比例的大小顺序排列,比例大的在前面。如果混合比例相等,则按天然纤维、合成纤维、纤维素纤维的顺序排列。混纺所用的原料之间以斜线“/”表示。例如:
(1)35%棉与65%涤纶混纺时,则称为65/35涤/棉混纺纱。
(2)55%棉与45%维纶混纺时,则称为55/45棉/维混纺纱。
(3)50%锦纶与50%粘纤混纺时,则称为50/50锦/粘混纺纱。
(4)50%涤纶、33%棉和17%锦纶三合一混纺时,则称为50/33/17涤/棉/锦混纺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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