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艺术是以服装为载体的对现实生活和精神世界的反映,也是服装设计师和服装设计行为的发生者的知觉、情感、理想、意念综合心理活动的有机产物。但是,它创造的不仅是一种精神产品,也具有强烈的造物功能。服装艺术具有艺术的普遍共性,同时也具有区别于其他艺术形式的个性特征。
服装艺术具有强烈的以使用者穿用为核心的造物目的
十九世纪法国生理学家克洛德·贝纳尔借用人称表述法则高度形象地将艺术和科学的关系比拟为“艺术是我,科学是我们”,我们同样也可以这样说:“艺术是我,服装是他”。
纯艺术追求的是表达艺术家的情感和想象的精神性创造而非物质性生产,它是以艺术家的“我”为中心,就物质生产而言是非功利的。服装作为实用艺术具有强烈的造物功利目的,而且是要生产能为他人所穿用的物质本体,就必然围绕使用者的“他”而展开,有时候,为满足使用者对于服装物品的需要,设计者甚至需要牺牲部分艺术自我。在物质相对匮乏的时代,对于保暖防寒功能的追求是服装造物的主要目的;而在物质产品丰富的剩余经济年代,服装物品的精神映射功能则更加为服装艺术所强调,但是,对于用以满足人们的生理需要的服装的物理功能寻求也从来没有放弃过,只不过这种造物是在美的名义下进行的,同时所造之物必须是可穿的。
服装艺术的创作思维和表现受到人体穿用和服用材料的限制
纯艺术作品作为独立的艺术品无需依附任何东西,有明确的主题、风格和表现手段。艺术家可以相对自由地发挥自己的想象。而出于造物穿用的目的,服装活动是设计师围绕人体概念展开的,对于人体的美好的展现和修饰,是服装艺术作品的重要内容。无论是雕塑风中以人体为核心的设计,还是建筑风中将人作为和其他因素等同考虑的设计,服装作品均依附于人体而使其外部物质形态受到人体体型的限制。服装艺术的物质材料则多以半刚性的纺织品为主,服装的艺术语言也必然受到服用材料特性的限制。
服装艺术作品的构成因素特征
服装艺术作品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依附于人体形态的穿用,而自古至今人体的形态特征变化是相当缓慢的,服装穿用的方式也没有形成大的转变,因此,服装艺术作品的形式美就显得非常重要,从形式和内容的变化程度看,服装艺术的形式大于内容。
服装艺术作品的形式因素既包括服装的外表形式,即服装外表展现出来的造型、色泽、精密度、平整度、光洁度、手感和各种装饰成份;也包括服装的内部形式,即服装的材料之间的内部结构和组合方式。前者对应服装的款式、色彩和面料设计,后者对应服装结构设计。高级女装作为服装艺术作品的代表,达到了这种组合的完美境界(图1)。

图1、名为La Cigale银棕色丝绸连衣裙(克里斯汀·迪奥作品)
服装艺术接受的时效性、区域性和传播性
服装流行是指在一定时期、一定地域的某一群体中时兴的款式、色彩、质料、图纹、工艺装饰以及穿着方式的倾向。它具有不同的类别之分。
按照某种服装式样在一个流行周期中为人所接受并穿用的频数,可以将服装流行划分为正常的流行(Fashion)、快潮式流行Fad和经典式流行Classic。
(图2)按照服装时尚的演变结果,服装流行可分为稳定性流行、一过性流行、反复性流行和交替性流行。(图3)

图2、具有常新时尚因素的CK牛仔裤

图3、手拿毛主席语录和佩戴红袖在文革时期是象征性的流行
随着现代服装业对于服装艺术接受特征的深入了解和分析,时装评论成为民众关注的服装接受的艺术解读。这使得服装艺术接受以服装流行的形式成为具有广泛社会性和大众化的追求倾向和行为方式。
服装艺术的审美特质
服装当然可以作为纯粹的艺术品来奖赏,但是,由于服装艺术具有穿用功能,对于服装最终的审视往往是在使用者将服装穿在身上的前提下进行的,哪怕这种穿用仅仅存在于想象之中,也会存在审美主体和审美对象合二为一的情况,这就使得服装艺术的审美活动存在功利性的一面而有别于其他艺术品的审美方式。
服装艺术的审美还具有时代性和个人性。同样的服装在不同的时代具有不同的审美效果,如朋克(Punk)式的服装因素在20世纪70年代刚出现时曾经引起社会舆论的众多批判,而在80年代以后则成为主流时尚认同的重要设计素材。而服装作为人体的第二皮肤的特点使得每个人在服装审美时均表现出强烈的个人偏爱。
服装艺术的商品属性
服装作品强烈的商品属性是服装的艺术重要个性之一。尽管在商品经济时代,纯艺术作品也不可避免地用商品形式体现自身的价值,但是服装作为具有穿用目的的设计结果,使用价值的可兑换性已经成为其价值体现的最为重要的重要标准,甚至很多成衣化的服装作品产生和存在的唯一理由就是其商品属性。
我们承认服装艺术的存在,而且服装艺术在遵循艺术共性的同时还具有强烈的个性特征,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服装艺术是以什么样的方式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