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涤纶短纤维干热收缩率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涤纶短纤维干热收缩率的测定。
2引用标准
GB 3291纺织名词术语(纺织材料、纺织产品通用部分)
GB 6529 纺织品的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
GB 8170数值修约规则
GB/T 14334 合成短纤维取样方法
3术语
干热收缩率:涤纶短纤维经干热空气处理前后长度的差数对处理前纤维长度之比的百分率。
4原理
用热收缩测定仪,在规定条件下测定单根纤维干热空气处理前后的长度变化,计算其干热收缩率。
5仪器和工具
a. 单纤维热收缩测定仪,要求长度测量须精确至0.01 mm;
b. 样筒;
c. 镊子和弯头镊;
d. 张力夹和弹簧夹;
e. 黑绒板;
f. 烘箱:附有恒温控制装置,允许误差±1℃。
6纤维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
纤维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按GB 6529规定执行。预调湿用标准大气:温度不超过50℃,相对湿度10%~25%;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温度20±2℃,相对湿度63%~67%。
7试样及其制备
7.1按GB/T14334规定,取出试验室试验样品。
7.2从试验室试验样品中随机取出约5 g纤维,按第6章规定进行预调湿和调湿,使试样达到吸湿平衡。试样回潮率在公定回潮率以下可不必进行预调湿。
8试验条件
8.1预加张力:0.075 cN/dtex,按名义线密度计算。
8.2热处理温度:180℃或按有关规定,允许误差±1℃。
8.3热处理时间:30 min。
8.4热处理后平衡时间:30 min。
8.5试验次数:30次。
9试验步骤
9.1 按仪器说明书要求,做好试验前的准备工作。
9.2再从已达吸湿平衡的试样中随机取出6小束纤维,每束取5根,分别用弯头镊将纤维一端夹入弹簧夹中间,另一端送入张力弹簧夹中夹住。
9.3用镊子夹住上弹簧连同纤维和张力弹簧一起放入仪器的样筒中,按样筒上的顺序进行排列。
9.4 样筒放入仪器中心轴上进行长度测量得到Lo(精确到0.01 mm)。
9.5取出样筒放入已达到规定温度的烘箱中进行热处理,30 min后立即取出放入第6章规定的温湿度条件下平衡30 min,再次进行长度测量得到L1(精确到0.01 mm)。
10结果计算

附录A
束纤维法
(参考件)
A1适用范围
束纤维法仅适用于工厂内部控制质量,产品定等和仲裁检验时需经有关方面协商同意之后方可使用。
A2原理
原理同第4章。
A3仪器和工具
a. 束纤维热收缩测定仪,要求温度允许误差±1℃,长度测量须精确至0.01 mm。
b. 预张力夹、夹持器、镊子等。
A4试验条件
试验条件同第8章,但试验次数为2次。
A5试验步骤
A5.1按仪器说明书要求,做好试验前的准备工作,并使加热槽达到规定的温度。
A5.2按第7章规定制备试样。
A5.3从已调湿平衡的试样中,随机抽取20根纤维为1束,共取2束,分别进行整理,使其一端整齐。在整理过程中不得使纤维受意外张力而伸长。
A5.4将1束整理好的纤维夹入夹持器内,下挂规定的预加张力夹。再将张力夹挂在夹持器小钩上,把夹持器插入滑动槽内。
A5.5开启测量开关,移动夹持器使纤维束处于光孔位置,用镊子将小钩上的张力夹轻轻放下,调节读数手轮,视其长度在19.5~20 mm之间,若偏差较大,可适当调节张力夹的位置,使投影屏上的标志线与张力夹平口相切时,记下读数手轮上的示值L0(精确到0.01 mm),去掉负荷,将张力夹重挂于小钩上,移动夹持器测量第二束的L0(精确到0.01 mm)。
A5.6升起加热槽,使夹持器全部置于加热槽内,盖好盖板,开启加热开关,当加热槽的温度升至180℃时记录时间,30 min时,关闭加热开关,打开盖板,降下加热槽,让纤维自然冷却,待加热器冷却到室温后,再按A5.5操作,量取二束纤维的L1(精确到0.01 mm)。
A6结果计算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化学纤维公司归口。
本标准由上海化学纤维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程顺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