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取样
按照GB 5881—86《苎麻理化性能试验取样方法》规定进行。
2试验条件
试验应在标准大气条件下进行。也可在非标准大气条件下进行,但试验条件必须稳定。记录及报表中需注明试验时的温湿度条件。
3试验周期
可根据生产需要进行周期性试验,各产品品种每周不少于一次。验收和交货时的试验周期由双方商定。
4试验仪器
4.1 长纤维试验仪器与工具
4.1.1 纤维长度试验仪器
梳片式羊毛长度分析仪。
技术参数 参考型号
梳片之间距离:l0mm Y 131型
上梳片数:5片;
下梳片数:3l片;
梳针号×密度
上梳片:26×14;
下梳片:26×14。
4.1.2称量仪器
精密扭力天平。
技术参数 参考型号
载荷范围:0~50mg JN—A一50型
最小分度值:0.1mg。
4.1.3其他
a. 稀梳:8~10针/cm;
b.黑绒板:15cm×25cm;
c.镊子:不锈钢,12~15cm。
4.2短纤维试验器具
a. 稀梳;
b. 一号夹子;
c. 限制器绒板;
d. 压锤;
e. 大黑绒板:30cm×50cm;
f. 小黑绒板:15cm×25cm;
g. 钢皮尺:30cm;
h. 镊子:不锈钢,12~15cm。
5试验方法
5.1 长纤维长度试验方法
5.1.1 拣样
自取来的麻条或麻页中从轴线方向分出重约l g的试样,用镊子拣出其中的硬条、杂质。
5.1.2 梳理
用手轻轻整理纤维,然后用左手姆指和食指握持纤维的一端,右手则将纤维露出端的部分抽出,抽到有一小束(约0.2g,一个试样可分为5~6个小束)后,在不损伤和不散失纤维的情况下,将这小束纤维反复进行梳理和理齐,直到纤维的一端整齐并平直为止。
5.1.3放入分析仪
把整理好的平直纤维依长短顺序放在长度分析仪下梳片的上面,整齐的一端应与第一片梳片相齐,在纤维保持平直的状态下,用压叉轻轻将纤维平行地压入下针内,使各纤维束排列在长度仪上,然后再将五片上梳片压在下梳片的前五片之内,当纤维长度超出分析仪最后梳片位置时,超出部分应用钢皮尺量其长度,组距仍为1 cm。
5.1.4 抽取纤维
纤维排好后,用夹钳从纤维最长的一端抽出,捻成小绞(一小绞重量不能超过称量范围),放在黑绒板上,每抽完一组,放下一片梳片,直抽到3 cm长度纤维为止。3 cm以下纤维并为一组。抽取纤维时要量少次多,以避免将其他长度组的纤维带出。
5.1.5 称重
依次将各长度组的纤维在精密扭力天平上称重,并按长度顺序记录每组纤维总重。
5.2短纤维长度试验方法
5.2.1 拣样
在取好的麻样中,拿出50mg左右的试样用镊子拣净其中的麻粒、杂质。
5.2.2梳理
双手轻轻整理试样,并反复抽取纤维,使其一端整齐。
5.2.3整理
用一号夹子将最长一根纤维夹到有限制器的黑绒板上,如此依次继续抽取,直到纤维抽完为止,然后用左手拿压锤压在纤维上,右手拿住一号夹子,将黑绒板上的较为整齐平直的纤维取下来,按上述方法重复一次。
5.2.4 排图
将整理好的试样按纤维长短顺序抽取排列在大黑绒板上,使纤维一端整齐平直,从长到短均匀地排列在大黑绒板的底线上,底线长度为20~25cm。
5.2.5 分组
按纤维长短分组,组距为1 cm,将压锤压在纤维上,,按组从长到短用镊子一一取出,捻成小绞,放在小黑绒板上。1.5cm及以下的纤维作短绒计算。
5.2.6称重


6.4数字的修约
纤维平均长度及短纤(绒)率均取至小数点后第二位,数字的修约按GB 1.1—81《标准化工作导则 编写标准的一般规定》附录C数字修约规则(补充件)进行。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工业部提出,由纺织工业部标准化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华东纺织工学院负责起草,由株洲苎麻纺织印染厂、上海第九棉纺织厂协作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姜繁昌、邵宽、吴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