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不包括提花、交织及特殊整理的产品,但检验外观质量(疵点)可以参考。
1产品品种、规格
本标准是以涤纶短纤与苎麻长纤混纺坯布(TR 101、TR 201)加工后的正常印染涤麻(苎)混纺布为代表。
同一规格坯布,按不同生产工艺分为本光和丝光二类。
为了避免同涤麻(苎)混纺坯布产品编号混淆,本标准产品编号采用四位数字,其中首位数字表示产品加工类别,即:1一漂白布类;2一染色布类;3一印花布类。其他三位数为涤麻混纺坯布原来的产品编号。
产品品种、规格见 表 1

2技术要求
2.1 物理性能
本标准物理性能有关指标只适用于涤纶短纤含量60%及以上的混纺产品。
2.1.1 各项物理性能指标除公差、经密修正数及计算方法分别按FJ 525—82《印染苎麻布》第2章和附录A规定外,其他作相应的补充规定。

2.4分等规定
本标准分等规定按FJ 525—82第2.4条规定,确定等品。
2.5 内在质量
本标准内在质量评级定等按FJ 525—82第2.5条规定进行,另增试验强力伸长率和折皱弹性角:项,但作为工厂内部控制指标,不结合定等(见表5、表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