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录C
原毛开松去杂机
(参考件)
C1对机器的技术要求
c1·1 机器应适用于原毛散毛、钻孔取样毛等的开松、去杂、混合。
c1·2毛纤维经开松、去土杂、混合后应达到膨松、均匀,以提高净毛率测试精度。
C1·3机器噪音应小于国家标准规定的85dB。
c2机器应具备的技术指标
c2.1角钉辊转速2 000±100r/min。
C2.2风机出风口风速12±lm/s。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纤维检验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纤维检验局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纤维检验局毛麻茧检验处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关宝良、吴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