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用显微投影仪测定兔毛细毛纤维细度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兔毛纤维细度的测定。
2引用标准
GB 6529纺织品的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
GB 8170数值修约规则
GB/T 13835.1 兔毛纤维试验取样方法
3术语
3.1 细度
对于截面近似圆形的兔毛纤维,以其径向垂直投影宽度表示它的粗细程度。
3.2平均细度
被测细毛纤维细度的统计平均值。
4原理
把兔毛纤维片段的轮廓放大像投影到屏幕上,并用楔尺测量其宽度。
5仪器与工具
5.1显微投影仪
总放大倍率500,载物台能定步长纵横向移动,且步长为1.0 mm。
5.2最大量程5.06~30.00μm,最小分度1.25μm。
5.3双刀片或纤维切片器
能顺利地将试样切割成O.2~O.4 mm的片段。
5.4载玻片、盖玻片
载玻片的厚度与物镜微尺厚度应相等。规格:76 mm×26 mm。
盖玻片厚度0.15~0.18 mm。
5.5封固介质
液体石蜡或具有下列性质的介质:
a. 温度20℃时,折射率为1.43~1.53;
b. 疏水性能较好;
c. 具有一定的粘性。
6试验条件
预调湿、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按照GB 6529的规定。调湿和试验用的温度、相对湿度选用二级标准:
7试验步骤
7.1 取样
按GB/T 13835.1的规定进行。
7.2预调湿、调湿
在第6章规定的条件下预调湿、调湿试样。
试样回潮率低于公定回潮率时可不进行预调湿。
7.3制备样片
7.3.1 用纤维切片器或双刀片随机切割试样,切取的纤维片段厚度约0.2~o.4 mm。
7.3.2将纤维片段置于玻璃皿中充分混合均匀。在载玻片上滴少许封固介质,用镊子在玻璃皿中夹取纤维片段并放在载玻片上与封固介质充分混合,使纤维片段均匀分布在介质中,封固介质量以盖上盖玻片没有介质溢出为宜。
7.4测量
7.4.1 仪器校准
将测微尺放在载物台上,使投影在屏幕上的测微尺的一个分度(o.01 mm)精确地覆盖分度尺的5 mm,此时,本系统的放大倍率为500。
7.4.2测量点在盖玻片上的行进路线及行进步长。
测量点以每次移动1.O mm为步长,行进路线如图所示,从A点到B点、C点、D点直至不重复地覆盖整个盖玻片,所测细毛纤维根数不小于300根。

7.4.3调焦与测量
对盖玻片的A点调焦、移动载物台先纵后横各一个步长得第一视场。按7.4.2条分别取得各视场,用楔尺测量视场内的可测纤维。测量时,使楔尺的一边线与纤维的一边缘相重合,在纤维另一边缘与楔尺一边线相交处读出被测纤维的细度在楔尺上显示的分布区间,并在该区间内标注记数记号。
7.4.4不可测纤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纤维影像为不可测纤维:
a. 纤维影像长度有一半及以上在视场外;
b. 纤维影像不清晰;
c. 纤维影像严重畸形;
d. 纤维影像在测量段交叉、重叠、破裂;
e. 纤维影像边缘呈明显的曲线。
7.4.5平行测量两只样片,如果两只样片的平均细度值之差与两只样片细度平均值的差异率大于5%,测量三只样片并以三只样片的细度平均值之和的平均值作为最终结果。对其他精度要求的测试根

9数值修约
试验结果计算到二位小数,修约到一位小数。数值修约按GB 8170的规定进行。
10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内容应包括试验结果、试验性质、批样来源、类别、级别、批号、包号、样品编号、试验日期及温湿度条件。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纤维检验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纤维检验局归口。
本标准由江苏省纤维检验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郄凌武、易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