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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毛单纤维断裂强度和伸长试验方法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兔毛单纤维断裂强度和伸长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兔毛单纤维断裂强度和断裂伸长的测定。
2引用标准
    GB 6529纺织品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
    GB 8170数值修约规则
    GB/T 13835.1  兔毛纤维试验取样方法
    GB/T 13835.6  兔毛纤维细度试验方法
3术语
3.1  断裂强力
    拉伸试验中,兔毛纤维抵抗至断裂时最大的力,单位用牛顿(N)或厘牛顿(cN)表示。
3.2断裂强度
    兔毛纤维单位线密度(未拉伸前)的断裂强力。一般以组合单位厘牛顿/分特(cN/dtex)表示。
3.3断裂伸长
    兔毛纤维试样拉伸至受最大负荷断裂时的伸长。
3.4断裂伸长率
    兔毛纤维试样的断裂伸长对拉伸前长度的百分率。
3.5断裂时间
    兔毛纤维进行强力试验时,试验开始受力至断裂所需的时间,以秒(s)为单位表示。
3.6试验用吸湿平衡
    在标准大气条件下通过吸湿达到平衡,即每相隔2 h连续称量的重量递变量不超过O.25%。
3.7名义隔距长度
    兔毛纤维拉伸试验开始时,两夹钳钳口之间的试样(已加规定预加力)长度。
4测试原理
用强力试验机,在一定的技术条件下,拉伸单根纤维试样,直至断裂,通过适当的装置指示出断裂强力和伸长。
5试验条件
    预调湿、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按照GB 6529的规定。调湿和试验用的温度、相对湿度选用二级标准。
6仪器和用具
6.1强力试验机
6.1.1  本方法在测定断裂强力和伸长时,采用等速伸长型强力试验机(CRE),也可以采用等速牵引型强力试验机(CRT)。
6.1.2强力试验机应包括一对适合于夹持试样的夹持器、一个能以适当速度增加负荷或拉伸试样的机构及一个能连续地指示(或记录)出施加到试样上的负荷和相应伸长的指示机构。测定指定负荷伸长率时,最好用自动绘图记录仪。
6.1.3夹持器的钳口应光滑平直,能握持试样而无滑移,而且无明显的损伤。如果不能满意地用无衬垫平面钳口握持时,可以用有衬垫的平直钳口的夹持器。
6.1.4强力试验机的技术要求
    a.  试验机示值误差不超过±1%;
    b.  试验机示值变动误差不超过1%;   
    c.  伸长指示误差不超过一0.2 mm(即一个最小分度值),不允许有正差;
    d.  上、下夹持器钳口的平行度不超过0.2 mm,隔距误差不超过规定隔距的O.1%。
6.1.5等速牵弓l型强力试验机量程的选取应使纤维断裂在强力试验机满量程的20%~80%范围内。
6.2烘箱能产生和保持第5章规定的预调湿用大气。
6.3天平称量200 g,分度值10 mg。
6.4预张力夹O.1 cN,O.5 cN。
6.5其他秒表、镊子、绒板、小钢尺、培养皿、稀梳。
7仪器调整
7.1分别调整机身的水平位置、指针的零点位置,并调整上、下夹持器的钳口距离为10 mm。
7.2按照6.1.3~6.1.5的规定要求对强力试验机进行校准。
7.3预加张力的选择:预加张力应使纤维伸直而不伸长,一般细毛采用O.1 cN,粗毛采用o.5 cN。
8取样
    按照GB/T 13835.1的规定执行。
9试验步骤
9.1预调湿、调湿
    试验样品的回潮率高于公定回潮率时,需进行预调湿处理,即在50℃烘箱内时间不少于0.5 h,低
  于公定回潮率的样品可不进行预调湿。
    凡低于公定回潮率或已经预调湿的兔毛纤维,需在标准大气条件下平衡不少于2 h,以达到试验用
  吸湿平衡,并在同一条件下进行试验。
9.2试验试样制备   
9.2.1  从已取得的试样中多点、均匀地抽取质量为50~100 mg具有代表性的试验试样。
9.2.2  用手排方法将取得的试验试样反复整理成一端平齐的小束,握持平齐的一端,依次将另一端纤维由长到短沿绒板底线排列2~3次,使兔毛纤维按长短排列均匀。排列纤维时不得使用任何介质进行处理。
9.2.3将试样排列的底线长度等分为五组,各组随机取规定试验根数的五分之一作为试样。
9.2.4取每根纤维的中间部位进行测定。
9.3试验方法
9.3.1  通过少量试验试样的试验,选择强力试验机合适的量程和校正平均断裂时间20+3 s。
9.3.2在等速牵引型强力试验机的平衡钩上加上相当于张力钳质量的平衡砝码。
9.3.3从排列的试验试样中,用张力钳分组抽取兔毛纤维夹入强力试验机上、下夹持器的中间部位。
9.3.4启动强力试验机直至试样断裂,记录所显示出来的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值。
9.3.5不得用手接触试样的测试部位,试验中如发现明显滑移应废弃。
9.4试验根数
    每个试验样品试验100根细毛。测试时纤维断裂在钳口(纤维断裂时看不出断裂端)的数量不应超过试验根数的10%,如超过则应检查夹持器有否异常,并予以修理或调换。
10试验结果计算
10.1平均断裂强力


11数值修约
    平均断裂强力、平均断裂强度、平均断裂伸长率和变异系数均修约至小数点后二位,数值修约按GB 8170的规定进行。
12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括采用标准、仪器类型和各项试验结果,并注明批样来源、批号、类别、级别、试验性质、样品编号、试验日期及试验温湿度条件等。

    附录A
    粗、细兔毛平均断裂强度和断裂伸长率的计算
    (参考件)
   

A1  本标准在测定兔毛单纤维断裂强力和伸长的同时,可以根据粗、细兔毛含量百分率计算试验试样的平均断裂强度及断裂伸长率。
A2粗毛的测定方法和根数同细毛(粗毛纤维密度ρ=0.90 g/cm3)。
A3根据GB/T 13835.6所测得的粗毛率按下式计算粗、细兔毛平均断裂强度和断裂伸长率。
A3.1平均断裂强度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纤维检验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纤维检验局归口。
本标准由浙江省纤维检验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谢国璋、翁宏力、余素英、吴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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