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利用制条器、梳片式长度仪测定兔毛纤维长度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兔毛纤维长度的测定,也适用于兔毛毛条纤维长度的测定。
2引用标准
GB 8170数值修约规则
GB/T 13835.1兔毛纤维试验取样方法
3术语
3.1平均长度
以各组纤维重量为权的纤维平均长度。
3.2主体长度
全部组中,连续最重四组的重量加权平均长度。
3.3主体基数
全部组中,连续最重四组的重量之和对总重量的百分率。
3.4短毛率
长度小于等于20 mm的兔毛纤维重量对试样总重量的百分率。
4原理
兔毛纤维长度为近似的正态分布。利用梳片式长度仪将兔毛纤维试样整理成有一定宽度、厚度及一端平齐的纤维丛并按相等的组距从非平齐端依次抽取出各长度组的纤维丛。分别称得其重量。根据计算公式确定兔毛纤维的平均长度。
5仪器
5.1散纤维制条器。
5.2梳片式长度仪针密16针/10 mm,组距4 mm。
5.3天平称量200 g,分度值0.1 mg。
6试验条件
6.1 制条宜在相对湿度75%±5%的环境中进行。
6.2测试可在较为稳定的自然环境中进行。
7取样
按照GB/T 13835.1的规定进行。
8试验步骤
8•1 将试验样品沿纤维长度方向反复松解(不可拉断纤维),构成纤维基本顺直松解的毛丛,同时去除杂质和成块的重剪毛。
8•2按一定的搭接长度将松解的毛丛在玻璃板上铺成有一定长度和宽度的条子,喂入散纤维制条器,经制条器处理数次制成正常毛条。试样毛条重量不小于15 g/m。
8•3取试样毛条一根垂直梳片方向置于针面上,且宽度不超过夹毛钳的宽度,用压毛盒把毛条一次压入针隙。用夹毛钳拉去伸出在梳片外的纤维。
8•4 落下梳片器的首块梳片,夹毛钳的钳口线平行于第二块梳片并夹持毛丛缓慢拉出纤维。随纤维的拉出用手逐渐夹紧须丛。
8.5分两次拔取毛丛,每次拔取结束后,要剔除从毛条中拖带出来的纤维。
8•6拔出的须丛移放到另一架梳片器上。移放时,钳口紧靠第二块梳片,夹持须丛的手贴针面向后沿垂直梳片的方向铺放须丛。丢弃手中拉出的浮游纤维。用压叉从后向前依次将须丛压入针隙并在压叉未取出前,夹毛钳缓慢向外拉出须丛,使其整齐端与第一块梳片的针面位置重合。
8•7按照8•3、8•4、8.5、8.6条,直到构成宽度为4/5针面宽度、厚度接近针高1/2的一端平齐的毛丛为止。
8•8将梳片器调头,从毛丛的非平齐端逐一落下梳片,取出各长度组的纤维并依次放入样品盒的各格中。
8.9将样品格中的纤维,按一定次序在天平上称重并记录结果。
8•1 0 以两次试验的平均长度的算术平均值为结果。如果两次试验的平均长度的差异率超过15%,则需做第三只试样,并以三次试验的平均长度的算术平均值为最终结果。
9试验结果计算
9.1 平均长度


10数值修约
试验结果计算到二位小数,修约到一位小数。数值修约按GB 8170的规定进行。
11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括试验结果、批样来源、试验性质、类别、级别、批号、包号、样品编号、试验日期、试验温湿度。
附录A
兔毛长度测试法 手摆排图法
(参考件)
A1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测定兔毛纤维长度。
A2原理
用手工方法将兔毛试样整理成一端平齐的毛丛,将纤维由长到短,自左至右均匀排列成底线平齐的
纤维长度分布图。作图计算纤维长度及短毛率指标。
A3试验步骤
A3.1 取样
按GB/T 13835.1取得试验室样品。
A3.2试样制备
A3.2.1 将试验室样品摊放在取样框中,从正、反两面各十六点随机取样。对每点所取得的丛状纤维横向分取一半,丢弃另一半。直至分取得到的毛丛或丛状纤维组成约40~60 mg的试样。
A3.2.2理顺试样并夹于右手拇指和食指之间。用左手将毛丛头端压在绒板上并移动右手使纤维平直地排列在绒板上,直至排完全部试样。以此类推,直至形成一端平齐的束状毛丛。操作中,可剔除缠结纤维。
A3.2.3按A3.2.1和A3.2.2规定制备3只试样,其中,两只作平行试验,另一只作备样。
A4排图及作图
A4.1 右手捏紧毛束平齐端,用左手压住毛束纤维的头端,沿绒板底边将毛束中纤维由长至短,均匀地从绒板左端排列开,形成纤维长度分布图,排列宽度约240~260 mm。操作中不允许丢弃纤维。
A4.2将玻璃板置于纤维长度分布图上,描出纤维长度分布图的外廓曲线,用透明计算纸在灯光箱上复出纤维长度分布图。
A4.3沿纤维长度分布图底线,以10 mm为间距从左至右将纤维长度分布图分割为24~26组,记录各组组中值Li。
A4.4 在纤维长度分布图上(见图A1),作L1B1⊥OB,且L1B1=20 mm。


A5.3平均长度试验以两次平行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结果,如果两次试验结果差异率超过10%,则需进行第三次试验,并以三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最终结果。
A6数值修约
试验结果计算至小数点后二位,修约至小数点后一位。数值修约按GB 8170的规定进行。
A7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内容应包括试样平均长度、短毛率、批样来源、类别、级别、批号、试验日期。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纤维检验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纤维检验局归口。
本标准由江苏省纤维检验所负责起草,由吴江振华毛纺厂协作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郄凌武、易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