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涤麻纱的技术要求见表3。

4.2分等规定
4.2.1涤麻纱的品等分为优等、一等、二等;低于二等者为等外。
4·2·2涤麻纱的品等由断裂长度、断裂强力变异系数、百米重量变异系数、条干均匀度、1 g内麻粒总数和400 m纱内粗节数评定,当六项的品等不同时,按六项中最低项品等评定。
4.2.3涤麻纱的断裂长度高于表3的指标,则断裂强力变异系数可相应增加,见表4。

4.2.4百米重量偏差超出允许范围时,在原评等的基础上作顺降一等处理,但顺降至二等为止;已评为二等的纱不再顺降。
5试验方法
5.1 涤麻纱试验方法除下述方法外,其余按FZ/T 32001第5章执行。
5.2断裂长度、断裂强力变异系数、支数、重量变异系数、重量偏差、回潮率用同一份试样,单纱强力每份试样为30个管纱,每管测试二次,总数为60次。采用全自动纱线强力试验仪的取样数,纱线均为20只管,每管测5次,总数为100次。
5.3在同一批30只管纱中取出10只管纱,干燥后在黑板机上摇取,每只管纱摇取一块板。售纱黑板外观质量检验用筒子纱进行。每个筒子摇一块黑板,共摇取十块黑板。
5.4涤麻纱条干样照的编号见表5。


6检验规则
按FZ/T 32001第6章执行。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按FZ/T 32001第7章执行。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原纺织工业部科技发展司提出。
本标准由原纺织工业部亚麻纺织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黑龙江省纺织产品测试中心、黑龙江省纺织工业研究所、哈尔滨亚麻纺织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史加强、徐伟、刘桂荣、金丽钟。
本标准参照了原苏联国家标准rocTl0078—85《纯亚麻纱、亚麻纱、亚麻化纤混纺纱总技术条件》。FOCT4 419—86《纯亚麻纱、亚麻纱、亚麻化纤混纺纱质量指标名称》。
本标准的优等品接近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一等品相当于国际同类产品的一般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