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赞助“2010全国丝绸服装设计大赛”
冠名单位和支持单位的函
各有关单位:
设计是产品创新和市场拓展的重要一环。为推动我国丝绸产品设计水平的提高,中国丝绸协会于2006年和2008年分别成功举办了“全国丝绸产品设计研讨会”和“金三塔杯2008全国丝绸服装设计大赛”,为丝绸行业设计人员展示才华、企业机构发现人才、设计成果寻找市场搭建了平台,得到众多企业、设计院校和设计师的赞誉。特别是“金三塔杯2008全国丝绸服装设计大赛”,吸引了全国18个省市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丝绸企业、设计工作室和服装设计院校的设计人员参与,共有600余名来自丝绸行业及企业的有关领导、企业设计师、设计院校师生及新闻媒体等出席了全国总决赛,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为进一步提升我国丝绸服装设计水平和创新能力,大力发掘和培养丝绸设计人才,引导丝绸消费时尚,拓展丝绸内销市场,我会将于2010年,在总结前两届经验的基础上,举办“2010全国丝绸服装设计大赛”。大赛计划设立涵盖全国各省市区(包括香港、澳门)的若干分赛区,采取先分赛区初赛和预选赛,再进行全国总决赛的方式进行。在加强组织和提高专业水准的同时,将集中力量扩大宣传,以广告、新闻、专访等各种形式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向全社会宣传推介,发布信息,并在大赛举办全程各重要阶段及时重点宣传。
大赛系列活动涵盖全国、贯穿全年,宣传范围广、时间长、影响大,是一次宣传企业及产品的好机会。为使大赛办得更好,现特征集本届大赛的冠名单位和支持单位。冠名单位和支持单位为企业或县、市等政府有关部门。具体如下:
一、冠名单位的赞助
申请冠名权的赞助费应不低于60万元。如有多个单位提出申请,则根据各单位赞助情况及在行业中的影响力,由大赛组委会综合考虑确定。冠名单位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大赛活动名称前冠以“XXX杯”。若冠名单为企业,“XXX”指冠名单位产品品牌名称或单位名称;若冠名单位为县、市等政府部门,“XXX”可为该县、市名称加特色产品名称,或龙头企业名称。
(二)在大赛举办进程中,伴随大赛的宣传,同时对冠名单位进行宣传;
(三)组委会将邀请合作媒体对冠名单位进行报道,为冠名单位领导做专访;
(四)冠名单位领导出席新闻发布会并作致辞;
(五)冠名单位领导出席全国总决赛颁奖仪式并致辞和颁奖;
(六)在所有对外宣传的彩宣、海报等平面媒体上和总决赛背景板上均出现冠名单位名称和LOGO,大赛资料上刊登冠名单位2个整版内页广告;
(七)冠名单位宣传材料可与大赛资料一起发送。
二、支持单位的赞助
赞助6万元以上,或为入围选手制作服装提供丝绸面料的单位可作为本届大赛的支持单位,并享受以下待遇:
(一)在大赛举办进程中,伴随大赛的宣传,支持单位的名称被提及;
(二)在大赛资料上刊登企业广告;
(三)支持单位领导出席全国总决赛颁奖仪式并颁奖;
(四)支持单位宣传材料可与大赛资料一起发送。
以上如有意向,请与我会秘书处联系洽谈。联系人:廖梦虎010-66180638、13641104753,芦淑静 010-66185896、13651182912,传真:010-66117363。
中国丝绸协会秘书处
二00九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