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T(Outward Processing Textile)产品是指欧盟外发加工产品,在对欧盟出口设限类别纺织品时不受相关许可数量的限制。OPT产品出口不计入企业出口业绩。
根据商务部2005年第49号公告的规定,对向欧盟出口的OPT产品,发证机构依据欧盟管理部门签署的OPT产品证明签发输欧盟纺织品产地证(OPT配套)和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备注中要填写OPT产品证明号);如果是手工制品,依据输欧盟手工制品证和OPT产品证明为企业签发与之对应的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
OPA(Outward Processing Arrangement)是指纺织品外发加工制度。企业如果获得美国官方签发的OPA产品证明书,在出口设限纺织品到美国时不受数量限制,但要申请《输美纺织品原产地证》(OPA配套)和《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
通过OPA方式在内地加工且原产地非中国内地的纺织品不适用《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