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三维卷曲涤纶短纤维平均长度的试验方法——单纤维长度测量法。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等切的三维卷曲涤纶短纤维平均长度的试验。其他等切的合成短纤维可参照使用。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6529—1986纺织品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
GB/T 8170—1987 数值修约规则
GB/T 14334—1993合成短纤维取样方法
GB/T 14337—1993 合成短纤维断裂强力及断裂伸长试验方法
GB/T 14464—1993涤纶短纤维
3原理
在单纤维长度测量仪上,施加规定的预加张力,使纤维伸直而不伸长,自动测量纤维的长度。
4仪器和工具
4.1单纤维长度测量仪
最大测量范围150 mm;测量精度0.1 mm。
4.2镊子、黑绒板等。
5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
纤维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按GB 6529规定执行。
预调湿用标准大气:温度不超过50℃,相对湿度10%~25%;
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温度(20±2)℃,相对湿度60%~70%。
6试样及其制备
6.1 取样
出厂检验时按GB/T 14464—1993中7.1.3规定,复验时按GB/T 14334规定,取出实验室试验样品约500 g,并混合均匀。
6.2试样的调湿平衡
从混合均匀的样品中,随机取出约10 g,按第5章规定进行预调湿和调湿,使试样达到吸湿平衡。实验室试验样品的回潮率在公定回潮率以下时,可以不必进行预调湿。
6.3试样制备
从已调湿平衡的样品中随机取出约500根纤维均匀铺放在黑绒板上。
7试验程序
7.1 试验条件
7.1.1 预加张力
三维卷曲涤纶短纤维为O.147 cN/dtex。
其他等切合成短纤维按GB/T 14337—1993中8.1.1.3规定。
7.1.2仪器隔距
仪器的隔距按试样的名义长度决定。一般为名义长度减去个位数的数值,再减2 mm。如:试样名义长度为28 mm,则仪器的隔距为28—8—2=18 mm。
7.1.3试验根数
三维卷曲涤纶短纤维每批试样测25根。其他等切合成短纤维每批测20根。
7.2仪器隔距的调整
按仪器说明书要求和7.1.2规定调整单纤维长度测量仪的隔距。
7.3长度测量
7.3.1 用上夹持器夹取一根纤维悬挂于单纤维长度测量仪的天平平衡臂上,然后用镊子将纤维的另一端置于下夹持器中(上、下夹持器中的夹持长度各为1 mm)。按7.1.1规定施加预张力。
7.3.2开启扭力天平,按下降键,平衡后记下读数(准确到0.01 mm)。
7.3.3关闭天平,按上升键,平衡灯亮后取下废丝。
7.3.4重复7.3.1~7.3.3,测量完要求的试验根数。
8结果计算
8.1 平均长度

9试验报告
9.1样品来源及名称。
9.2本行业标准编号。
9.3试验结果。
9.4试验过程中观察到的任何异常现象。
9.5本标准及引用标准中未规定的操作。
9.6.试验日期。
附录A
(提示的附录)
三维卷曲涤纶短纤维长度试验方法 中段称量法
A1 原理
用手扯法将纤维梳理整齐,切取一定长度的中段纤维,在过短纤维极少的情况下,总质量与中段质量之比愈大,则纤维的平均长度愈长。因此纤维的平均长度用中段长度乘总质量与中段质量之比表示。
A2仪器及工具
a)切断器:20 mm,允许误差±0.01 mm;
b)天平:最小分度值0.01,0.1,1 mg各1台;
c)钢梳:10针/cm、20针/cm;
d)绒板、钢尺及镊子等。
A3试样及其制备
A3.1 取样
取样方法按6.1规定。
A3.2试样的调湿平衡
试样的调湿平衡按6.2规定,其中试样量为大于50 g。
A4试验步骤
A4.1 从A3.2的样品中随机均匀地称取试样50 g(精确至0.1 g),再从该样品中均匀地取出并称取100~150 mg的纤维作平均长度试验用。
A4.2将剩余的试样,用手扯松,在绒板上,用手拣法将倍长纤维挑出(包括漏切纤维)。
A4.3将平均长度试验用的纤维进行手扯整理,用梳子将游离纤维梳下,使纤维束一端整齐。
A4.4将梳下的游离纤维整理成一端整齐后仍归入纤维束中。
A4.5将纤维束放在切断器上切取中段纤维,切时纤维束整齐的一端靠近切断刀口,两手所加张力要适当,使纤维伸直但不伸长,纤维束必须与刀口垂直。
A4.6切下的中段和两端纤维分别称量(精确至0.1 mg)。
A4.7测试长度时发现倍长纤维,拣出后并入倍长纤维一起称量(精确至0.01 mg)。
A5结果计算
A5.1平均长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