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流纺苎麻棉混纺本色纱的生产,在我国已有多年的历史,但始终没有一个完整的、统一的标准。为了加快苎麻行业标准化工作的进程,适应生产的需要,进一步扩大国内外销售市场和提高产品质量,根据原中国纺织总会纺科标[1998]第22号纺织工业一九九八年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要求,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质量指标是根据国内外用户对气流纺苎麻棉混纺本色纱的质量要求,以及采用国际上通用的先进测试方法和先进标准部分内容而制定的。优等品相当于国际先进水平,一等品相当于国际一般水平。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纺织工业局规划发展司提出。
本标准由湖南苎麻技术研究中心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湖南省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万红玲、蒋敏、彭爱葵。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气流纺苎麻棉混纺本色纱(以下简称气流纺苎麻棉混纺纱)的产品品种规格、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与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鉴定织造用气流纺苎麻棉混纺纱(麻含量在50%及以上)的品质。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398—1993 棉本色纱线
GB/T 3292—1997 纺织品 纱条条干不匀试验方法 电容法
GB/T 3916—1997 纺织品 卷装纱 单根纱线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
GB/T 4743—1995 纱线线密度的测定 绞纱法
FZ/T 01050—1997 纺织品 纱线疵点的分级与检验方法 电容式
FZ/T 10001—1992 气流纱捻度的测定 退捻加捻法
FZ/T 10007—1993 棉及化纤纯纺、混纺本色纱线检验规则
FZ/T 10008—1996 棉及化纤纯纺、混纺本色纱线标志与包装
FZ/T 30003—2000 麻棉混纺产品定量分析方法 显微投影法
FZ/T 32005—1998 苎麻棉混纺本色纱线
3产品品种规格
3.1 气流纺苎麻棉混纺本色纱的线密度以1 000 m纱在公定回潮率时的重量(g)表示,称为特克斯(tex)。
3.2 气流纺苎麻棉混纺纱的公定回潮率以纯麻公定回潮率12%及棉公定回潮率8.5%按混纺比例加权平均计算。
常用苎麻棉混纺纱的回潮率见表1。

3.3.1 100 m气流纺苎麻棉混纺纱在公定回潮率时的标准重量见式(1)。

4 技术要求
4.1 气流纺苎麻棉混纺纱的技术要求见表3。
4.2气流纺苎麻棉混纺纱的纤维含量(%)应严格控制,其差异绝对数不允许超过±2.5%。例如55/45气流纺苎麻棉混纺纱的纤维含量允许范围为苎麻52.5%~57.5%,棉47.5%~42.5%,超出范围作为不合格产品,生产厂应按规定混纺比例控制。
注:纤维含量试验方法按FZ/T 30003规定执行。
4.3 气流纺苎麻棉混纺纱条干均匀度标准样照编号见表4。

4.4 分等规定
4.4.1 气流纺苎麻棉混纺纱规定以同品种一昼夜三班的生产量为一批,如遇临时单班生产,可并入相
邻近批内。
4.4.2气流纺苎麻棉混纺纱的品等分为优等、一等、二等,低于二等指标者作三等。
4.4.3 气流纺苎麻棉混纺纱的品等由单纱断裂强力变异系数CV(%)、百米重量变异系数CV(%)和条干均匀度、一克内粒结杂质数等四项评定,当四项品等不同时,按四项中最低一项的品等评定。
4.4.4 单纱断裂强度或百米重量偏差超出允许范围时,在单纱断裂强力变异系数CV(%)和百米重量变异系数CV(%)原评等的基础上作顺降一个等处理,如两项都超出范围时,亦只顺降一次,降至二等为止。
4.4.5 检验条干均匀度可以由生产厂选用黑板条干均匀度或条干均匀度变异系数CV(%)两者中的任何一种。但一经确定,不得任意变更。发生质量争议时,以条干均匀度变异系数CV(%)为准。
4.4.6 气流纺苎麻棉混纺纱重量偏差月度累计,应按产量进行加权平均,全月生产在15批以上的品种,应控制在±0.5%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