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历史角度来看,洗浴和游泳很早就是常见现象,而人们在当时很少考虑到应该穿合适的衣服。男人们通常在游泳时是裸体的。女人也是这样,尽管她们有时穿着宽大的衬衫或衬衣。
伊莱亚斯的研究告诉我们,中世纪欧洲的男女在洗澡之前先在家中脱掉衣服,然后光着身子穿过大街跑到澡堂里去:有一位目击者说:“除了裤子外什么都没穿的父亲多次带着裸体的妻子儿女从家里跑到澡堂里去……我多次在中午看见10岁、12岁甚至18岁的姑娘只穿着一件下面开口的短衬衣,双手背在身后穿过长长的街道从家里跑到澡堂里去,她们身边跟着跑的是一群十几岁的男孩。”
这种拿洗澡和游泳不当回事的态度并没有持续很长时间。当羞耻观进入服装规则后,这种情形开始发生变化。在18世纪,男人仍然在游泳时赤裸着身体,可他们在岸上时却穿着衣服(上衣或背心加上长裤或短裤)。只是到了19世纪的中叶,男人们才被迫穿着衣服游泳。早期的游泳裤看上去好像是用厚哔叽做成的短裤,这说明了为什么男人会面对道德谴责而强烈地反对这种游泳裤。这种游泳裤腰间没有松紧带,因此经常会下滑,甚至在水下会褪到脚跟上!(可想而知,这种人们不得不穿的游泳裤并不受人欢迎。)只要有可能,男人们还是会赤裸着身体游泳。
到了19世纪中叶,社会对“公众场合中的体面行为”的关心达到了白热化的程度,强迫男人穿游泳裤游泳的压力越来越大。这种道德压力同样反映在泳装的设计上。一条短裤被认为不够雅观,男子泳装变成了厚厚的套装,这种套装不仅遮盖了躯体,而且还遮盖了手臂和大腿。许多男人抱怨这种泳装“滑腻腻地沾在人的整个身体和大腿上”,这表明人们对这种体面的泳装不以为然。
人们的反对并没有阻止五种不同的男子泳装在19世纪晚期出现:这些泳装分别是短统裤、游泳衣、运动短裤、正规游泳裤和紧身游泳裤。
在20世纪的早期,就有人反对并嘲笑男子泳装必须有袖子、裤腿、紧身裤和上衣的做法,但只是到了30年代,社会才接受只穿游泳裤游泳的现象。
妇女泳装与男子泳装的不同之处在于:前者一直以其性特征引起关注和争论。从中世纪起人们就用一系列理由阻止妇女游泳甚至洗澡。
17世纪,一些与医疗有关的洗浴方式增加了妇女的洗澡机会。但妇女们必须穿上长及脚踝的厚衬衫外加一顶帽子以掩饰体形并保持体面。她们一出水面,侍者们就会给她们穿上长袍。直到19世纪还有人穿这种浴装。
到了19世纪,衬衣式泳装被一种有皮带的、长度及膝的泳装所代替。妇女们在这种泳装的下面还穿着裤子和丝袜(如图1、2)。她们头戴游泳帽,脚上穿着类似芭蕾舞鞋的系带拖鞋。泳装的“女性化”和时髦化使其获得了公众的注视,这样泳装终于于19世纪80年代进入时装杂志和商店目录。但新式女泳装的裙子非常宽大,其边长可达8英尺8英寸,其湿重可达30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