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之一,生产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对国际贸易规则不熟悉。据海关统计发现,目前全国各地都出现出口产品遭退运的现象,而在遭受退货的企业中民营企业占相当的比例。作为出口增长新生力量的民营企业,大多数对国际贸易规则和海外市场环境方面不熟悉,对国外新出台的一系列限制性措施学习不够或不了解,致使生产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外的标准而遭遇退货,损失惨重。仅浙江民营企业今年1至4月出口退运金额就达1662万美元,占全省出口退运额的45%,同比增长61.4%。
原因之二,“绿色壁垒”制约产品出口。退运原因主要包含三种情况,一是产品质量问题,二是一些国家设置苛刻条件,利用技术壁垒限制中国产品出口,三是检测方法的问题。以上三个问题具有普遍性,涉及化工产品(如染料、农药)、医药产品、农产品、纺织品等多种产品的出口。
原因之三,国外对中国产品反倾销导致出口产品退运。自1979年以来,针对中国的反倾销调查已累计达到600多起,立案数、裁定倾销成立率均居全球之首,中国成了国际反倾销泛滥的最大受害者。据报道,近年来,国外对中国出口产品频繁采用反倾销等歧视性政策,而由于我国缺乏相关产业的预警机制等,“争端突然出现”时,往往措手不及,防不胜防,出口商品受阻退货、遭遇反倾销调查的情况时有发生。目前出口遭遇退运风险最高的地区主要集中在美国、欧盟和日本等国家和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