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维纶纱线按GB 403—78《本色棉纱线试验方法》进行试验。其中:强力试验的修正、条干检验样照、试验计算位数取舍办法则由本标准另加规定。
3.2维纶纱线强力试验的温度和回潮率修正系数见本标准附录A(补充件)。温度或回潮率超过修正系数表范围时,应改变试验条件后,重行全部项目的试验。在日常试验中亦可从严要求,温度高于35℃的按35℃的系数修正;回潮率小于2.5%的按2.5%的系数修正。
3.3维纶纱的条干均匀度按同号粘纤纱样照检验评级。粘纤纱的样照规定,见GB 402—78《本色粘胶纤维纯纺纱线》标准。
3.4试验结果计算时,有效位数后一位数字的取舍,按GB 1.1—81《标准化工作导则编写标准的一般规定》附录C数字修约规则修约。
4检验规则
4.1 维纶纱线检验规则,按GB 405—78《本色棉纱线验收规则》进行。其中纱疵验收办法可由生产单位与收货方签订协议。
5标志、包装
5.1 维纶纱线的标志、包装按GB 404—78《本色棉纱线包装和标志》有关规定进行,其中成包公定回潮率按本标准1.3规定。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陕西省纺织公司提出,由上海棉纺织工业公司归口.
本标准由陕西第九棉纺织厂负责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