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工业部部标准
FJ 554—85
本色维纶纱线
本标准适用于鉴定采用维纶短纤维作原料,环锭机纺,供织造用维纶纱线的品质。
1产品品种、规格
1.1 维纶纱线的粗细程度,以1000米纱线在公定回潮率时的重量(克)表示,称为纱线号数(tex)。
1.2维纶纱线的原料代号用“V”表示。
1.5维纶纱线的公定回潮率为5%。
1.4维纶纱线的标准重量:
1.4.1 100米纱线在公定回潮率5%时的标准重量(克)=号数/10;
1.4.2 100米纱线的标准干燥重量(克)=号数/10.5。
1.5维纶单纱和股线的最后成品设计号数,必须与其公称号数相等;纺股线用的单纱设计号数,应保证股线的设计号数与其公称号数相等。
1.6维纶纱线的公称号数系列及其100米的标准重量规定如下:
1.6.1 维纶纱的公称号数系列及其100米的标准重量见表1。



2.3 分等分级
2.3.1 维纶纱线品等品级的评定以批为单位,规定以同品种一昼夜三班的生产量作为一批。调班日的加班,可与其相邻批并批。按试验结果评定品等品级。
2.3.2维纶纱线的品等低于二等指标者,作为三等,维纶纱的品级低于二级指标者,作为三级,维纶线不评级。
2.5.5品等,品级的评定办法
2.5.5.1 维纶纱线的品等由品质指标、重量不匀率评定。当品质指标和重量不匀率的品等不同时,按两项中最低的品等评定。
2.5.5.2维纶纱的品级由条干均匀度评定。条干均匀度的优级批中不允许有二、三级板,一级批中,不允许有三级板。
2.3.3.3 维纶纱线的重量偏差,超出允许范围时,作为不合规格。应在原评等的基础上,顺降一个等,但降至三等为止。
2.3.4维纶纱线重量偏差月度累计,应按产量加权平均(如开台数不变,产量稳定,亦可采用算术平均计算),全月生产在15批以上的品种,应控制在±0.5%及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