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料加工(Processing with Imported Materials)
一、进料加工的含义
国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单位用外汇购买进口的原料、材料、辅料、元器件、零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以下简述料件),加工或装配成成品或半成品后再外销出口的贸易形式。这种做法在我国又称为“以进养出”。
二、进料加工的业务特征
(一)进料加工的料件多为本国不能生产或生产能力有限的品种,动用外汇购买进口的目的是为加工或装配成适合外销的成品再行出口,并以此创汇。
(二)进料加工业务从料件采购、生产到产品销售均由我方经营,盈亏自负。
(三)进料加工业务的料件是购买进口的,因而经营者拥有所有权。但实际处置仍受到进出口国家管制制度及海关通关制度的限制,原则上在未经批准并办理进口手续的情况必须加工成品返销出口。
三、进料加工的具体做法
(一)先签进口原料的合同,加工出成品后再寻找市场和买主。这种做法的好处是进料时可选择适当时机,低价时购进,而且,一签订出口合同,就可交货,交货期短。但采取这种做法时,要随时了解国外市场动向,以保证产品能适销对路,避免产品积压。
(二)先签订出口合同,再根据国外买方的订货要求从国外购进原料,加工生产,这种做法包括来样进料加工。其优点是产品销路有保障,但要注意所需的原料来源必须落实,否则会影响成品质量或导致无法按时交货。
(三)对口合同方式,即与对方签订进口原料合同的同时签订出口成品的合同。两个合同相互独立,分别结算。这样做原料来源和成品销路均有保证,但适用面较窄,所以,有时原料提供者与成品购买者可以是不同的人。
来料加工(Processing with Customer''''s Materials)
一、来料加工的含义
外商提供全部或部分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我方企业按外商的要求加工出成品。
二、来料加工的业务特征
(一)加工装配业务虽有料件进口和成品出口,但实质上是一笔交易,故必须同时签订进出协议。交易对我方来说,目的在于赚取加工费。同时通过加工装配实践,借以提高生产技术、产品质量和管理水平。
(二)加工装配业务因系代外商完成产品的产制,故我方无需具备购买料件的外汇资金,也不负责料件的采购。
(三)对料件及加工后的成品并无所有权。因此,如果管理不善使料件损毁,或在加工装配时超出规定损耗,都将承担经济责任。
(四)我方不需负责成品在境外的销售,只收取约定的加工费,与外商经营盈亏无关。
来料加工与进料加工的区别
一、来料加工是国外厂商提供原材料,由我方按其要求进行加工,成品全部交还对方,我方按规定收取工缴费,进料加工是我们自营进口,生产出产品可能全部出口,也可能部分出口,还可能实行“进口替代”。
二、来料加工的原材料进口与成品出口是连在一起的一笔业务,原材料的供应人往往是成品的接受人;而进料加工的进口原材料与出口成品无联系,是单进单出的两笔进出口业务。
三、来料加工的双方,一般是委托加工关系,部分来料加工虽然包括我方提供部分原材料,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买卖关系,但一般我方为了保证产品及时出口,都同对方签订承购全部产品的协议,进料加工的出口,我方与对方完全是买卖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