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合成短纤维线密度试验方法——重量法。
本标准适用于聚酯(涤纶)、聚酰胺(锦纶)、聚丙烯腈(腈纶)、聚丙烯(丙纶)和聚乙烯醇缩甲醛(维纶)等合成短纤维的线密度测定。
线密度在10 dtex以上的合成短纤维可参照采用。
2引用标准
GB 6529纺织品的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
GB 8170数值修约规则
GB/T 14334 合成短纤维取样方法
3原理
在试验用标准大气条件下,从伸直的纤维束上切取一定长度的纤维束测定该中段纤维束的质量和根数,计算线密度的平均值。线密度用分特(dtex)表示。
4仪器及工具
4.1天平:最小分度值0.01 mg。
4.2投影仪:放大倍数50~100倍。
4.3切断器:30 mm或20 mm,允许误差±O.01 mm。
4.4绒板:其颜色与试验纤维颜色成对比色。
4.5镊子、梳子、玻璃片等。
5纤维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
纤维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按GB 6529规定执行。
预调湿用标准大气:温度不超过50℃,相对湿度1O%~25%;
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温度20±2℃,相对湿度62%~68%。
6试样及其制备
6.1 按GB/T 14334规定取出试验室试验样品。
6•2从试验室试验样品中取出10 g左右作为线密度测定样品,按第5章规定进行预调湿和调湿,使试样达到吸湿平衡(每隔30 min连续称量的质量递变量不超过0.1%)。试样回潮率在公定回潮率以下可不必进行预调湿。
7试验步骤
7.1从已调湿平衡的线密度样品中取1 500根到2 000根,手扯整理几次使之成为一端平齐、伸直的纤
维束,依次取5束试样。
7.2在能消除卷曲所需要的最小张力下,用切断器从经整理的纤维束的中部切下20 mm长度的纤维束中段(名义长度51 mm以上,可切30 mm),切下的中段纤维中不得有游离纤维。切断时纤维束必须与刀口垂直。
7.3用镊子夹取一小束中段纤维,平行排列在玻璃片上,盖上玻璃片,用橡皮筋扎紧,在投影仪上逐根计数。也可用其他方法准确计数。切20 mm时数350根,切30 mm时数300根,共测5片。
7.4数好的纤维束放在试验用标准大气下进行调湿,平衡后将纤维逐束称量(精确至0.01 mg)。
8结果计算

试验结果以5次平行试验的算术平均值表示。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按GB 8170修约到小数点后二位。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化学纤维公司归口。
本标准由上海石化总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美珍、洪玲玲。
本标准参照采用日本工业标准JIS L 1015—1981《化学纤维短纤维试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