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标准是对GB/T 9996—1988的修订。本标准的修订参考了美国ASTMD 2255—1982《棉纱外观评级方法标准》。
本标准对GB/T 9996—1988标准修改了以下内容:
1.修改了标准名称及文字编写格式,增加了前言,改变了各章节序号。
2.原标准术语一章改为定义,定义内容做了修改。
3.标准样照部分中各品种采用的标准样照规定范围将中长股线和粘胶股线做了调整。
4.增加了各类品种采用的标准样照编号。
5.原标准检验程序一章改为检验步骤。
6.评等规定内容做了修改,并将原标准附录C评级具体规定的内容编入其中。
7.试验报告内容做了新的规定。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GB/T 9996—1988。
本标准由国家纺织工业局规划发展司提出。
本标准由上梅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上海棉纺织印染联合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陆肇基、周芳、邵天乐、邵蓓华。
本标准于1988年首次发布,2001年第一次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9996-2001
棉及化纤纯纺、混纺纱线外观质量黑板检验方法 代替GB/T9996-1998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黑板上显现的纱线条干均匀程度及外观质量与标准样照相对比的纱线外观质量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锭机制机织及针织用普梳、精梳纯棉纱线,棉与化纤混纺纱线,棉型化纤纯纺纱线以及棉型化纤与化纤混纺纱线的外观质量品等的评定。本标准也适用于气流纺纱线外观质量品等的评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毛纺纱线。
2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2.1 纱线外观
用目光直观的方法,观察按规定要求卷绕在黑板上的纱线试样所获得的一项直观效果。
2. 2 粗节
纱线的片段投影宽度(以下称直径)比正常纱线直径粗(增加),其粗的程度能为一般检验人员目力所辨认者。
2.3 细节
纱线的片段直径比正常直径细,其细的程度能为一般检验人员目力所辨认者。
2.4 阴影
由较多直径偏细的纱线,排列在一起,使板面形成较阴暗的块状。
2.5 严重疵点
2.5.1 严重粗节
直径粗于原纱1~2倍,长5cm及以上的粗节。
2.5.2 严重细节
直径细于原纱0.5倍,长10cm及以上的细节。
2.5.3 竹节
直径粗于原纱2倍及以上,长1.5cm及以上的节疵。
2.6 规律性不匀
2.6.1 一般规律性不匀
纱板条干粗细不匀,并形成规律,占整个板面1/2及以上。
2. 6. 2 严重规律性不匀
满板呈规律性不匀,其阴影深度普遍深于一等样照最深的阴影。
2. 7 阴阳板
板面上纱线显现有明显粗细的分界线。
2. 8 棉结
由一根或多根纤维缠结形成的未曾分解的团粒。
2. 9 大棉结
其直径超过原纱直径3倍及以上的棉结。
3 原理
在规定的条件下,将纱线卷绕在特制黑板上,用目光对比相应的标准样照进行评定。
4 设备仪器
4. 1 检验室
检验室的四周应呈无反光的黑色,室内保持空气畅通,温度适当。
4. 2 评等台
评等台应具有可储存样照的部位,展示标准样照和试样的框架,并具有安装光源的支架,见附录A。光源采用两条并列的青色光或白色光30 W日光灯,按附录A图示尺寸安装,灯罩横贯评等台,保证评等台框架上纱板中间的照度不低于600lx,必要时可配用接触式调压器调节照度。
4. 3 黑板
由180mmX250mmX2 mm的塑料板制成,板面黑度应均匀一致,表面光滑,黑板的反面两端应贴上绒布条,上下端距短边约30mm,以便于操作和保护黑板板面。
4. 4 摇黑板机
4. 4. 1 摇黑板机应能均匀排列纱条并能调节至规定密度,密度允差土10%。
4. 4. 2 摇黑板机上除游动导纱钩及保证均匀卷绕的张力装置外,不得装有任何影响棉结杂质的其他机
件。
5 标准样照
5. 1 标准样照按产品品种分纯棉及棉与化纤混纺,化纤纯纺及化纤与化纤混纺两大类。
5. 2 标准样照按纱线特克斯(tex)分组,纯棉类有6组标准样照,化纤类有5组标准样照,每组3张,分设A、B、C三等,标准样照的密度与分组见附录B。
5. 3 各品种采用的标准样照具体规定见表1。

5.4 标准样照的尺寸为140mmX250mm。
5.5 标准样照分类编号见附录C。
6 试样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