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梳片式长度分析仪测定棉纤维长度分布参数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棉纤维长度指标的测定,也适用于棉卷、棉条等半制品或落棉的长度指标的测定。
2引用标准
GB 3291纺织名词术语(纺织材料、纺织产品通用部分)
GB 6097棉纤维试验取样方法
GB 6529纺织品的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
3术语
3.1 上四分位长度、重量平均长度、短纤维界限、短纤维率等术语见GB 3291的规定。
4原理
利用一组钢针梳片将试样整理成一端平齐的棉束,而后自长至短地将棉束中的纤维按一定长度分为若干组,分别称取各组重量,从而求得长度分布参数。
5仪器和工具
5.1梳片式长度分析仪。
5.2天平:称量100 mg,分度值0.2 mg;称量25 mg,分度值0.05 mg。
5.3其他附件:梳片托架、纤维夹、压叉、上梳片、纤维耙、压板、稀梳、密梳、挑针、镊子、50 mm纤维尺、黑绒板等。
6试验用标准大气
试验应在温度20±2℃,相对湿度65%±3%条件下进行。
7试验试样的抽取和制备
7.1 从实验室样品中抽取和制备
7•1•1从实验室样品正反两面均匀地抽取32丛,每丛约6 mg,经撕松除去杂质混匀后,制成实验室试样约200 mg。
7•1•2将试样整理平齐,然后纵向称取三份50 mg试样,其中一份备用。
7•1•3将每一份试样用手扯法使纤维成为比较平直而一端整齐的棉束,即为试验试样。
7.1.4试样在整理过程中除紧棉束和紧棉结外,不得丢弃纤维。
7.2从GB 6097试验棉条中纵向分取三份50 mg试样,其中一份备用。
8试验步骤
8.1.1 将整理好的棉束放在左梳架下梳片的中央,使棉束整齐一端露出第一梳片约1.5 mm。用压叉将棉束压入梳片内,至少压到离针端4 mm以下,但不低于梳针长度的二分之一处。
8.1.2放下左梳架的梳片,直到少量纤维露出靠近操作者的那一梳片为止。
8.1.3从水平方向用纤维夹分次夹取伸出梳片的最长纤维,不要一次把所有伸出纤维都拔完。
8.1.4将纤维夹上的纤维移向右梳架的下梳片中央,夹子钳口应与第一梳片平齐,松开夹子,用压叉将
纤维压入梳针少许,重复操作,直至将该组伸出的纤维拔完。伸出右梳架前的纤维不超过2 mm。
8.1.5再从左梳架落入下一片梳片,继续移置纤维,直至把梳片上全部纤维移置到右梳架,放在右梳架的试样宽度不能大于所用夹子的宽度,在移置过程中把散乱纤维放在梳耙上,不要丢弃纤维。
8.1.6用挑针轻轻地挑理开伸出右梳架的前梳片的纤维端部,用纤维夹把伸出长度超过2 mm的纤维夹出,连同梳耙上的散乱纤维用手整理按8.1.3和8.1.4条的方法移置。
8.1.7在移置过程中,如果左边梳片上的纤维呈现零乱现象不便拔取移置时,可随时取下连同梳耙上的纤维,一并用手重新整理平直,再放在左边梳片上,以便继续移置。
8.2第二次移置
8.2.1 用梳片托架将左梳架的梳片升到原来的工作位置,将分析器回转180度,这时试样仍在左边梳架上。
8.2.2重复第一次移置8.1.2到8.1.7条的试验步骤。
8.3排列分组和测量
8.3.1 将分析器回转180度,试样在左梳架上,靠近棉束整齐端放置二片或三片上梳片,降下左梳架的梳片,直到最长的纤维露出,用纤维夹拔出最长纤维,排列在黑绒板上,左手用压板轻轻地压住拔出的纤维,纤维夹缓缓向操作者方向拉动,使纤维平直地贴在绒板上,然后松开夹子,继续拔取和排列。拔完一组纤维,落下一片梳片。用纤维尺测量,将长度明显处于一个组距范围内的纤维归入一组。如此继续进行,直至所有纤维分完。
8.3.2长绒棉短纤维界限为20 mm,测量19.01到22.OO mm组时,应分成两小束,一束为19.01到20.00 mm,另一束为20.01到22.00 mm。
8.4称重
从最短组开始,用25 mg天平将各长度组称重精确到0.05 mg,记录在试验报告单的相应空栏内。
8.5测定次数及重复
每份试样共测定两次,如上四分位长度两次差异超过平均数的4%,应增试一次,以三次结果平均计算。
9试验结果计算
9.1 上四分位长度(L1/4)
9.5数值修约
各项长度指标、短纤维率、长度标准差和变异系数均修约至一位小数。
10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包括上四分位长度、平均长度、长度标准差和变异系数、短纤维率。并写明批样来源、样品编号、仪器编号、试验日期和温、湿度条件等。试验报告单及计算实例见附录A(参考件)。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纤维检验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上海市纺织纤维检验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冯慧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