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等效采用国际标准ISO 2916—1975《羊毛——含碱量的测定》。
1 应用范围
适用于任何形式末染色的毛织品(纤维、毛条、纱线、织物等)。已染色的试样如在测试过程中被提取的染料量不影响滴定终点,此法也可适用。
2 原理
用硼酸溶液提取一定质量羊毛中的碱,用盐酸标准溶液滴定被提取的碱量,从而计算出含碱量。
3 试剂
3.1 1%(W/V)硼酸溶液:10.00g硼酸(AR)溶于蒸馏水中,并稀释至1000ml。
3.2 0.05mol/L盐酸标准溶液。
3.3 甲基红—亚甲基蓝指示剂:0.2%甲基红乙醇溶液与0.1%亚甲基蓝乙醇溶液以1:1容积相混合。
4 仪器
4.1 具塞三角烧瓶:容量为250ml。
4.2 三角烧瓶:容量为250ml。
4.3微量滴定管:容量为2ml。
4.4移液管:容量为50ml、100ml。
4.5 玻璃滤埚:容量为30~50ml,微孔直径为40—80μm。
4.6称量瓶。
4.7 分析天平:感量为0.2mg。
4.8 恒温烘箱:能保持烘干温度为105±3℃。
4.9机械振荡器。
4.10 干燥器。
5 试样准备
5.1 抽样:不少于10g有代表性的样品。
5.2 试样制备:如样品的二氯甲烷萃取物大于1%,则须在索氏萃取器中用二氯甲烷萃取1h (每小时至少循环六次),才能进行测试。
从试样中除去植物性杂质和其他杂质,如样品为织物,则拆威纱,样品为毛毡类则剪成小块,然后把试样放在实验室大气温湿度条件下达到平衡。
5.3 称样:称取2±0.001g试样至少四份,其中二份测定试样干燥质量,两份测定含碱量。如平行试验结果相对误差超过1%,则应重试。
6 测定方法
6,1 试样于燥质量测定:把试样放入已恒重的称量瓶中,连同瓶盖放入105±3℃烘箱内烘干。一般烘2—4h,烘干后盖上瓶盖,迅速移入干燥器内冷却、称量,重复上述操作直至达到恒定质量。算出二份试样干燥质量的平均值m。
6.2 含碱量测定:把试样放入具塞三角烧瓶中,用100ml移液管吸取硼酸溶液注入瓶中,盖紧瓶塞,用手轻轻摇动使试样润湿后,放在振荡器上振荡2h,或静置过夜。从瓶中倾析出溶液,用玻璃滤器过滤入干燥的容器内。
用50ml移液管吸取滤液注入三角烧瓶中,加入3滴甲基红—亚甲基蓝指示剂,用0.05mol/L盐酸标准溶液滴定至溶液由绿色变为红紫色止。
7 计算
含碱量以试样干燥质量的百分率表示:


8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包括下列几项:
a, 采用本标准力法。
b. 试验结果的平均值。
c. 计算时采用碱的种类。
d. 测定中可能影响结果的因素。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工业部提出,由纺织部标准化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上海毛麻纺织科学技术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璧城。
试验报告包括下列几项:
a, 采用本标准力法。
b. 试验结果的平均值。
c. 计算时采用碱的种类。
d. 测定中可能影响结果的因素。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工业部提出,由纺织部标准化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上海毛麻纺织科学技术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璧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