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修订是依据国际标准ISO 6741.4:1987<<纺织品——纤维和纱线——交付货物商业质量的测定——第1部分:质量的测定和计算》,由于该标准已被FZ/T 01015—1991《纺织纤维和纱线交付货物商业质量的测定 质量的测定和计算》等效采用,因此本标准根据FZ/T、01015—1991.对GB/T6503—1 986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标准与原GB/T 6503相比,进行了如下修改:
1.修改了封面及编写格式,增加了前言和引用标准内容,同时改变了各章节序号。
2.为简化计算,删除了在非标准状态下,对锦纶长丝烘干质量的修正表,直接简化为对回潮率的修正。同时取消了对涤纶长丝的修正。
3.为了与国际先进标准靠拢,依据国际化纤标准化局BISFA(1995版)标准,将实验室样品卷装数量由15卷改为20卷,实验室试样由2只改为3只。
4.增加了适用丙纶长丝的回潮率测定。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T 6503—1986。
本标准由国家纺织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化学纤维(集团)有限公司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青岛市纺织纤维检验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永泰、张鑫、王帅、刘建。
本标准于1986年首次发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合成纤维长丝回潮率的试验方法——箱内热称法和箱外冷称法。
本标准适用于合成纤维(涤纶、锦纶、丙纶)长丝回潮率的试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3291.3—1997纺织 纺织材料性能和试验术语第3部分:通用
GB/T 6502—2001 合成纤维长丝取样方法
GB 6529—1986 纺织品的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
GB/T 8170-1987 数值修约规则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箱内热称
纺织材料试样在烘箱内烘除水分后,用箱上附装的天平称取箱内试样的质量。
3.2箱外冷称
纺织材料试样在烘箱内烘除水分后,置于器皿中密闭再移入干燥器内冷却,取出称量。
3.3 回潮率、烘干质量、恒重等定义按GB/T 3291.3规定。
4原理
试样称重后,置于(105土3)℃的烘箱内烘除水分至恒重,试样的湿量与干量的差数与干量之比所得的百分数,表示试样的回潮率。非标准大气条件下测定的回潮率经修正为标准大气压下的回潮率。
5仪器与器具
5.1 烘箱:附有天平的箱内称量装置和恒温控制装置的通风式烘箱,烘箱温度精度为±3℃。
5.2天平:
a)最大称量200 g,分度值1O mg。用于箱内热称法测定试样烘前质量;
b)最大称量200 g,分度值1 mg。用于箱外冷称法测定试样烘前质量和烘干质量。
5.3试样容器:盛放试样,应密封不吸湿。
5.4称量盒:用于箱外冷称测试,密闭性好,质量已知。
5.5干燥器:通用,装有变色硅胶。
6试验大气条件
6.1标准大气条件按GB 6529规定执行。试验用标准大气:温度(20±2)℃,相对湿度(65士3)%。
6.2锦纶长丝在非标准状态下试验,可根据式(1)进行修正,修正值见表1。


6.3涤纶、丙纶长丝在非标准状态下试验,不必进行修正。
7取样
7.1 取样方法
按GB/T 6502中规定的取样方法抽取20个卷装。
7.2试样的制备
合并绕1绞,均匀剪取3个试样(保证每个卷装都被取到),迅速放入密封的试样容器中,及时称取烘前质量,时间最迟不超过24 h.
8试验步骤
试验方法有以下两种,若两种方法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
8.1箱内热称法
8.1.1称取试样约30 g,精确至O.01 g。
8.1.2开启烘箱电源总开关和分源升温开关并调整到(105士3)℃,然后关闭分源开关。
8.1.3将试样放人烘篮内,烘60 min后开始称量,以后每隔10 min称量一次,烘至恒量。称量应在关闭电源后约3 min进行。
8.2箱外冷称法
8.2.1取试样约10 g,放入称量盒一起称量,精确至O.001 g。
8.2.2烘箱升温调整到(105土3)℃。
8.2.3将已装试样的称量盒放入烘箱,打开称量盒盖,将试样烘至90 min后迅速盖上称量盒盖移人干燥器,冷却至室温后称量。称量前应瞬时打开盒盖再盖上。
9结果计算
9.1实测回潮率


9.4数值修约
回潮率计算至小数点后三位,修约至二位。数值修约按GB/T 8170规定进行。
10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a)说明试样是按本标准进行的;
b)试样名称、规格、编号;
c)试验日期及试验环境的温湿度值;
d)试样回潮率的平均回潮率;
e)如在非标准状态下试验,需包括修正系数和修正后的回潮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