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后配额时代全球纺织品供应链变革凸显中国角色
2005年1月1日,全球纺织业告别配额时代,延续了十年的发展格局开始瓦解。配额取消将给全球纺织业供应链带来深远影响,中国将凸显重要角色。
配额时代,由于配额的分配脱离各国(地区)的供给能力,造成配额溢价(quotarents)在主要纺织品服装供应地之间的巨大差额。根据世界银行的分析,2002年,中国出口美国和欧盟的服装配额溢价占出口离案价的比例分别为36%和54%,印度为20%,巴基斯坦分别为10.3%和9.2%,其它东亚国家分别为7%和3%。
配额制度的存在还严重扭曲生产布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部长张小济说,生产商为了确保产品能够进入设限市场,只能选择在有配额的地方投资、开展生产活动,而不一定是依据该地区的竞争力。因此,受配额约束,全球纺织品服装的生产布局相对分散,各国之间的竞争也不公平。
取消配额的直接影响是大大降低跨国采购成本。一家进口商可能把供应地点的数目由原来的30多个减至10个左右。过去向众多货源分配订单的工作占了进口商40%的时间和精力,因此配额撤销后,有关行政成本将大幅下降。而中介环节的减少,进口商可以多拿5%左右的利润。
相比其他的纺织品和服装生产国,中国汇集了原料集群和加工集群优势,中国的劳动力素质优良,生产效率高。在配额取消,纺织品贸易更加自由的游戏规则下,这些优势将凸显出中国的地位。
首先,中国将吸引更多的国际采购。当前全球纺织品采购模式的一个趋势就是以大型零售商为核心。配额取消后,大型零售商采购的市场集中度将更高。沃尔玛、家乐福已经占到全球服装采购市场的50%,其整体的销售能力和对供应链的谈判能力都在提高。这种模式的特点就是以零售商、批发商和贸易公司所掌握市场需求,提出对商品样式、规格、质量、标准方面的要求,然后在全球范围内寻找最好的生产者或者供应商,最后销售到全球的市场中。
张小济说,在过去的一年里,全球最大的零售企业沃尔玛、家乐福、Zara、H&M、Benetton等国际著名的零售企业纷纷来我国进行大规模的采购活动,说明全球采购网络正在加速向我国市场延伸。
其次,吸引更多的生产力和先进技术。
取消配额后,生产要素将逐步向最具生产和服务竞争力的地方转移。中国是全球业界公认的最好的供应商,其在供应链中的地位将进一步凸显。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经济学家奥德特在报告中指出,近几年中国一直是竞争力转移的对象,其进口纺织设备2003年达到50亿美元,系数远高于别国。
第三,中国不仅有好的工厂,也有巨大的市场,这将进一步提升中国在全球供应链中的地位。
目前,中国大部分纺织企业在国际供应链中只处于生产加工环节,属于价值链的最低端,利润分配只占10%左右,说明大量的利益被别人拿走。配额取消后,生产要素流动更加自由,中国巨大的消费能力和生产能力将吸引越来越多的先进技术和优秀品牌进入。
美国标准纺织品公司(StandardTextileCo.)为全球机构市场(医院、酒店等)最大纺织服装供货商,该公司首席执行官海曼(GaryHeiman)表示,美欧市场有人希望通过贸易保护来对付中国在后配额时代的竞争力扩张,而该公司则对这种趋势表示欢迎,因为中国既是重要的原料产地、加工地,也是巨大的市场。
据悉,该公司已在我国建立了自己的工厂,这是第一家在我国建立的成品制造的外资纺织企业,不同于传统的外资纺织企业,其中,美方拥有95%的股份。该工厂现在生产毛巾、床单、手术服等,今年这些产品全部销往欧美市场。
海曼称,对于高度专业化的成衣生产商,中国是很好的投资地。2010年,中国的中产阶级人口将达到2亿,医疗和酒店将是重要的成长市场。该公司提供全系列的医疗和酒店纺织用品。有人说,后配额时代是美国纺织企业的末路,而他认为,应投入高技术,迎接这种新的趋势。
但中国并不是后配额时代唯一的受益国。凯普说,人们不会把鸡蛋都放在中国这一个篮子里,需要多样化。中国固然很好,但全世界没有一个供货商绝对可靠。例如2003年的非典疫情,欧洲因中国受到很大影响。
奥德特说,后配额时代像中国一样具有效率的还有土耳其、巴西等国,印度、巴基斯坦也是不容忽视的供应商。
二、全球纺织品贸易的配额制度逐步取消
全球纺织品贸易的配额制取消过程如下:
1974年至乌拉圭回合结束,全球纺织品贸易一直由《多种纤维协定》管辖,发达国家对来自发展中国家的纺织品采取数量限制措施。
在关贸总协定的主持之下,1973年12月30日,42个纺织品贸易国经过艰苦谈判,达成“国际纺织品贸易协定”,也称“多种纤维协定(FMA)”,从而把纺织品的范围从棉纺织品扩大到化纤产品,纺织品贸易受限制范围进一步扩大。该协定于1974年1月1日生效,有效期限为4年,适用范围包括棉、羊毛、人造纤维及其制品。该协定于1978年、1982年和1986年延长了3次,第4次多种纤维协定本应于1991年12月31日到期,参加乌拉圭回合谈判的各方代表于1991年同意将现行协定延长至1992年底,待乌拉圭回合纺织品和服装协定生效后终止。我国于1984年加入该协定。
该协定的宗旨是保证世界纺织品贸易有秩序的发展,减少贸易壁垒,逐步实现纺织品世界贸易自由化,同时避免对进口国市场的干扰。通过发达国家暂时性地限制纺织品进口,或由发展中国家自动限制纺织品出口,为发达国家竞争力遭受到削弱的纺织业的结构性调整提供一个机会。
该协定所建立和维持的进口配额制度严重违背关贸总协定取消数量限制的原则,带有强烈的保护主义色彩,为发达国家推行贸易保护主义政策提供了合法的依据。由于纺织品贸易的大力发展是工业现代化的一个必要阶段,因此,多种纤维协定制约了发展中国家通过纺织品出口实现经济起飞,给发展中国家每年造成的损失超过10亿美元,直接影响到发展中国家国内经济的发展和就业增加。1989年4月贸易谈判委员会(中间评审),对本领域的关贸总协定适用的统一(废除根据多种纤维协定的规则,适用关贸总协定的规定)方式进行了谈判,并取得了一致。
对多种纤维协定纳人关贸总协定的具体方式,美国和加拿大提出,把限定国家的输人数量限制变更为不限定国家的,采用世界统一标准的输人数量限制和关税配额制度,而发展中国家则提出,在维持限定国家的输人数量限制的同时,分阶段废除多种纤维协定,实现纺织品贸易的自由化。最终,美国和加拿大向发展中国家作了让步,同意在10年内废除多种纤维协定规定。
乌拉圭回合谈判最终达成了《纺织品与服装协定》(ATC),协定的最终目的是把纺织品和服装部门最终纳入关贸总协定,并规定给最不发达国家以特殊待遇,规定在世界贸易组织正式成立后的第121个月的第一天(2005年1月1日)纺织品和服装部门应全部纳人1994年关贸总协定,协议不再延长。
该协定规定,协议生效日(1995年1月1日)起,应将附件(指有关纺织品和服装产品范围的附件)所列产品的1990年总进口量的16%纳人1994年关贸总协定产品,这些产品应包括毛绦和纱、机织物、纺织制成品和服装四个组中的第一组的产品,剩下的产品分三个阶段取消限制比例:
第一阶段:协议生效后的第37个月的第一天(1998年1月1日)将附件内占1990年总进口量不少于17%的产品纳人。
第二阶段:协议生效后的第85个月的第一天(2002年1月1日)将附件内占1990年总进口量不少于18%的产品纳人。
第三阶段:在协议生效后的第121个月的第一天(2005年1月1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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